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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26年热带优异果蔬奖补申报指南的通知

首先引入世界同纬度地区优质热带水果或蔬菜新品种,重点支持国内尚未种植,或在海南尚未种植且国内未开展规模种植条件的品种引进,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首引奖励。
单品种累计引进存活种苗数量达100株以上,按苗株购买价格的20%给予补贴。
2.申报主U8国际集团体信息(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种植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基础设施情况、土地权属证明等合同或图片证明材料)。
5.其他材料:海关检验检疫报告(国外引种需提供)等不限于上述的其他材料。
首先培育出适宜在三亚种植的“新奇特优”作物新品种。新品种需经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等常规栽培试验验证,在三亚能保持品种特性稳定,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且较现有品种具有显著优势或差异、市场前景广阔,达标后给予首育奖励。
2.申报主体信息(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种植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基础设施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在三亚市内规模化种植“首先繁育”品种或《三亚市年度重点热带优异果蔬产业发展目录》(见附件1)中的新品种,依据国内外该品种种植标准或规程推荐的亩种植用苗需求,单个新品种连片种植50亩以上,或累计种植面积达100亩以上,苗木成活时间超过6个月,蔬菜至少完成一个生长季种植,满足亩均种植要求,给予种植奖励。
方案实行期间,对种植列入重点热带优异果蔬产业发展目录品种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补贴苗款30%,每亩苗木(多年生水果)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每亩蔬菜最高补贴不超过500元;单U8国际集团个申报主体最高不超过60万元,同一地块只能申报一次。
2.申报主体信息(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种植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基础设施情况、土地权属证明等合同或图片证明材料)。
3.种苗购买凭证(种苗采购合同或采购销售单据、发票(必须),自有品种提供审定、登记等证书并按照同类作物种苗市场价格估价)。
对首次在三亚市引种、栽培并实现规模化推广,在省内率先实现大批量挂果(果树)或采收(蔬菜),且单批收获面积达100亩以上、亩产销售额达3万元以上,在国内形成良好宣传推广效益的“新奇特优”热带特色果蔬,给予推广奖励。
对种植名录范围内的热带优异果蔬并首次实现规模挂果(采收)销售,且亩产销售额达3万元以上(按丰果期亩均产量乘以田头收购单价计算,须提供采购凭证)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每亩不高于3000元(多年生水果)或每亩不高于500元(蔬菜)产业奖励扶持(以实际提供的发票金额及有效凭证为准)。单个申报主体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同一地块只能申报一次。
2.申报主体信息(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种植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基础设施情况、土地权属证明、种植收获情况等合同或图片证明材料)
3.物流运费支出凭证(物流运输合同及发票(必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物流运费专项审计报告等)。
结合热带优异水果种植推广工作,对主动、自愿进行芒果种植结构调整的种植主体,给予适当鼓励补贴。芒果种植结构调整鼓励补贴由各区(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发放,按照组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受理和审核、公示、拨付等流程进行。芒果种植结构调整一次性鼓励补贴申报程序(见附件4)。
按照经营主体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受理与初审、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拨付四个步骤开展工作。每年按照上下半年进行发放,上半年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底,下半年截止日期为12月底。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