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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治理数字农业赋能下农业国际合作的新机遇、新趋势与实施路径

在全球农业体系深刻调整的时代背景下,数字技术以其跨越地理边界的信息穿透力,正在重塑农业国际合作的底层逻辑与运作机制。未来的农业国际竞争,在相当程度上将是数字化能力的竞争。2024年,我国粮食产量首次突破1.4万亿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同年农产品出口覆盖224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额达1 030亿美元,历史性突破千亿美元大关。我国农业不仅积累了充足的数字化技术储备,在国际合作层面也具备了更强的示范效应与话语权基础。
然而,数字农业究竟通过何种机制赋能农业国际合作?其趋势演变有何内在规律?推进路径又当如何优先布局?这些问题尚需深入厘清。本文从机制分析入手,系统探讨数字农业赋能农业国际合作的现实基础、主要趋势与实施路径,旨在为制定农业国际合作数字化推进策略提供理论参考。
农业数字化的国际输出能力,首先取决于国内数字农业基础的成熟程度。近年来,我国数字农U8国际业基础条件快速改善,已具备较为扎实的内生技术储备。
政策层面,农业农村部先后印发《“十四五”数字农业建设规划》《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和《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构建了推进智慧农业发展的政策“四梁八柱”;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提出“支持发展智慧农业”,顶层设计信号持续强化。
技术目标层面,根据规划,到2030年我国农业生产信息化率将达到35%左右,到2035年进一步提升至40%以上。《面向2035年智慧农业发展战略研究》预计,到2025年,大田、设施、畜禽、水产生产的数字化水平将分别达到25%、45%、50%和30%,农业数字经济规模占第一产业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15%。政策密度的持续加大与量化目标的明确设立,为我国向外输出数字农业技术、深化农业国际合作积累了坚实的基础条件与战略底气。
贸易层面,“十四五”期间,我国农产品出口额由2021年的5 443.4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7 327.5亿元,增幅达34.6%;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出口496.3亿美元,对金砖国家出口74亿美元,同比增长19.3%。截至2024年上半年,我国已与29个国家和地区签署22个自由贸易协定,零关税产品占比超90%,贸易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
科技合作层面,我国持续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推广适宜当地气候条件和耕作习惯的优质种子与先进技术,有效提升了当地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水平,为促进全球减贫贡献了中国智慧。
对外投资层面,我国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农业投资领域已逐步扩展至生产、初深加工、物流、仓储及销售等各环节,农业“走出去”正迈向全产业链构建阶段。上述格局的持续扩展,为数字农业赋能提供了广阔的落地空间(见图1)。
注:基础条件通过赋能机制的传导转化,最终形成农业国际合作的新格局。资料来源:作者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及统计数据整理绘制。
精准农业技术以大数据分析、卫星遥感、无人机作业和智能农机为核心,能够在单位土地面积上实现产量与品质的最大化提升,同时显著降低化肥、农药等投入品消耗量,是众多发展中国家在粮食安全压力下最迫切希望引进的技术领域。
我国在无人机农业植保领域的技术积累尤为突出,大疆等企业的农业无人机在全球市场占据重要份额,成为精准农业技术跨境输出的重要载体。智能农机方面,2023年国内农机自动驾驶系统销售数量达12.60万套,同比增长50%,技术渗透率快速U8国际提升,国产化替代基本完成。这些成熟度较高的精准农业技术,正通过政府援助项目、企业商业推广和高校科技合作等多元渠道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延伸,推动精准农业技术跨境输出形成规模化趋势,并在东南亚、非洲等地的农业增产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展现出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应用前景。
数字化供应链以区块链溯源、冷链物联网监控、智能仓储和数字化结算为技术支柱,其跨国延伸正在重构农产品国际贸易的信任基础与交易模式。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有效推动了电子商务发展与贸易方式创新,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促进农产品贸易愈加便利化、透明化。
农业农村部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2 700亿元,同比增长13.1%,跨境农业电商交易规模持续扩大;越来越多的“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农产品凭借数字化平台进入中国市场,我国优势农产品也借助数字供应链拓展出口渠道。如图2所示,数字供应链的跨国延伸,不仅切实降低了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程度,更以农产品品质可视化和溯源信息数字化为核心,构筑起以信用背书为基础的新型贸易关系,为农业国际合作提供了深度融合的黏合剂,使合作关系更加稳固、可持续。
标准之争的实质是技术话语权之争。在全球农业数字化加速推进的背景下,谁率先主导农业数字化关键标准的制定,谁就掌握了国际合作的规则制高点。目前,全球农业数字化领域在作物生长模型算法、传感器接口规范、农产品溯源数据格式等方面尚缺乏统一的国际标准,这恰恰是我国积极参与和主导标准制定的重要战略窗口。
建议依托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加大对农业数字化国际标准制定工作的组织推动力度,遴选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成熟技术方案,积极向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等机构提交标准提案,力争在关键细分领域形成“中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以标准输出带动技术与产品的国际合作扩展,切实将技术优势转化为规则话语权。
现有的多双边农业合作框架为数字农业协同提供了现成的制度通道,关键在于将数字化议题有效嵌入既有框架并推动制度化深化。RCEP成员国涵盖东亚、东南亚等农业资源丰富、数字化需求迫切的地区,2024年我国对RCEP国家出口农产品411.8亿美元,该框架是数字农业合作最具潜力的区域平台之一。
建议在RCEP农业合作议题中推动设立农业数字化专项合作机制,围绕农产品智慧供应链、农业物联网设备标准、跨境农业数据共享等议题开展专项谈判;同时依托金砖国家合作机制,在农业数字化技术援助和农业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方面推动形成实质性成果,充分发挥多边合作框架的制度放大效应,以机制创新引领数字农业国际合作提质增效。
技术示范园区是将数字农业理念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有效载体,也是验证合作模式、积累推广经验的重要平台。在“走出去”实践中,以农业示范园区为平台系统集成品种选育、精准种植、智慧加工和数字销售等全链条数字农业技术,向合作国提供可直接复制的整体解决方案,是我国农业国际合作从输出产品到输出模式的关键跨越。
建议支持有实力的农业数字化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农业资源富集、数字基础薄弱的国家优先建立若干数字农业合作示范园区,以“交钥匙”方式提供整体数字农业解决方案,并在园区内建立数字农业技术培训中心,以人才本土化带动技术可持续落地,使示范园区真正成为中国数字农业经验向外传播的重要窗口和实践样板。
数字农业对农业国际合作的赋能,既体现在贸易规模扩张和技术输出范围扩展的显性层面,更体现在合作机制深化与话语权格局重构的隐性层面。本文分析表明,国内数字农业基础条件的持续夯实为技术“走出去”积累了实力基础;精准农业技术跨境输出与数字供应链跨国延伸的趋势,为深化合作指明了方向;而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深化区域合作框架、建设技术示范园区三条路径的有机衔接,构成了推进实施的完整逻辑闭环。
展望未来,数字农业赋能农业国际合作需要把握三个关键着力点:一是将技术优势转化为规则优势,通过标准制定提升国际话语权;二是将单边输出转化为协同共进,依托区域合作框架实现数字农业的共建共享;三是将项目合作转化为模式输出,以技术示范园区为载体推动整体解决方案的海外落地。数字农业赋能农业国际合作是一项需要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协同发力的系统工程,其成效有赖于制度机制的持续完善与多方合力的长期凝聚。
内容来源丨《数字农业赋能下我国农业国际合作的新机遇、新趋势与实施路径》,农业开发与装备